最近,因为某“富二代”感情纠葛,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火了,有公司瞅准“机会”,开始蹭热点。
6月17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情况称:6月16日,有申请人提交公司设立申请,拟成立“我命油我不油天(深圳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”。我局认为,该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,予以驳回,审核意见为:“经审查,建议更改字号”。
对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的公司名称不予受理,深圳市市监局解释称,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,“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:……(七)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”。
而2017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》也明确,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、词或其组合构成,不得使用语句、句群和段落。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这种名称,也应在禁限用之列。
学过小学语文就该知道,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这一组文字不符合规定,实际上属于夹杂着谐音字的一种“语句”。
按理说,企业名称应该庄重、正经。而追求个性与庄重也并不矛盾。但“个性”绝不简单等于“与众不同”,与“另类”“奇葩”更不是一个意思。或者说,有文化的个性,才登得上“大雅之堂”,才有生命力。而诸如“赚他多少个亿公司”“隔壁老王公司”等公司名称,除了“与众不同”,实在读不出什么文化味道来。
因此,该公司明显就是冲着“热点”而去,但过于追求奇葩甚至低俗,对企业的形象与经营恐怕都不好。可以想象,类似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“隔壁老王”这样的门牌挂在公司门口,真的没人反感吗?
谁都希望客户、公众能迅速记住自己公司和产品的名字,因此希望名称更具传播性,这都没错。但基调轻浮的“眼球效应”,恐怕只能是一时的泡沫。
奇葩企业名称这事,早该管管了。名字虽具私有属性,但同时应接受公共价值影响审视,不存在绝对的“法无禁止”的自由。而依法审查、规范企业取名,则应成为市场监管部门自觉的责任。
我命油我不油天的梗出自孙一宁和王思聪的聊天记录,是对王思聪聊天时油腻发言的反击。
我命油我不油天是取自“我命由我不由天”的变形。
我命由我不由天是一个汉语词汇,拼音(wǒmìng yóu wǒbùyóu tiān)意思是为我的命运我自己来掌握,不要让上天来决定,多形容人不向命运低头屈服,有反抗命运的精神,生命的主动权操纵在自己的手中,强调个人的生命,要努力把握着改变自己的命运,能由自我决定,不由天地掌握。
一、悟真紫阳真人张伯端《悟真·绝句六十四首》
“药逢气类方成象,道在虚无合自然,一粒灵丹吞入腹,始知我命不由天。”
注曰:
此药为甘露,为先天真一之炁,为母炁。后天己身之炁为子炁,母子相见,为同类之物,自会凝结,如钟乳之状。采药之要,在于候自己活子时之炁动,此炁动为自然之动,非有意使其动。丹经曰:“勿忘勿助。”“勿忘”乃指不要忘记此机,此机至而不知,是因为昏沉散乱。“勿助”指不要发淫思,有意助之,使外阳举。必须于无思无虑之混沌虚无中,活子时至,才为采药之机。学士采之炼之,自然能得此先天阳炁,将纯阴之体换为纯阳之体,自知丹之可成,我命在我不在天。
二、晋代道教理论家葛洪《抱朴子内篇》
葛洪他自己也一度做过晋朝的中高级官员,但他最大的兴趣是炼丹。他炼丹的目的就是为了成仙,在葛洪看来,神仙是一定存在的,人类的寿命也掌握在自己手中,他在《抱朴子内篇》卷十六《黄白》:“龟甲文曰:我命在我不在天,还丹成金亿万年。”
题谓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,出自东晋着名的道教学者及医学家葛洪之言,这是说一个人的命运寿限掌握在自己手中(即心识中),不必在外求之,命可自己左右。
三、道书《真气还元铭》
曾对这一宣言作了如下阐释:“言人性命生死,由人自己。人若能知自然之道,运动元和之气,外吞二景,内服五芽,动制百灵,静安五脏,则寒温饥渴不能侵,五兵白刃不能近。死生在手,变化由心,地不能埋,天不能煞。此之为我命在我也,不在于天。”
四、《西升经》中《我命章》说
“我命在我,不属天地。我不视不听不知,神不出身,与道同久。吾与天地分一气而治,自守根本也。”北周道士韦处玄注解说:“天地与我俱禀自然一气之所性,各是一物耳,焉能生我命乎?我但去心知,绝耳目,各守根本之一气,则与道同久矣。”
由此可见,尽管《抱朴子黄白篇》和《西升经》所提出的达到“与道同久”的方式不同,但都指出我命在我不在天地,强调通过自身的努力,可以延年益寿、长生不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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